【IPO审核日报8月15日】4过3:发行人基本的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低募投4亿投向产能利用率只有32%的项目(顺利过会)
时间: 2024-04-04 03:46:08 | 作者: 企业荣誉
原标题:【IPO审核日报8月15日】4过3:发行人基本的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低,募投4亿投向产能利用率只有32%的项目(顺利过会)
【IPO审核日报8月15日】4过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涉诉案件高达61宗,金额合计五千万元,发行人基本的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低,募投4亿投向产能利用率只有32%的项目(顺利过会)
发审委关注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会计基础、内控制度、环保问题、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职工薪酬、第三方回款
发审委关注点:客户借款、毛利率、租赁土地问题、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环保问题、股份支付
发审委关注点:销售高毛利率、净利润波动大、持续经营能力存疑、成本费用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123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逐年增长、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同行业中等水准、2年期以上应收账款的占比逐年增大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的50%左右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各期是不是真的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涉诉案件高达61宗,金额合计5,926.39万元,发行人只对其中846.19万元单独计提了减值的具体原因,是不是合理、谨慎;2017年7月,发行人对上述涉诉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进行补提和调整的主要是根据及合规性;(4)上述补提和调整导致发行人2016年净利润从调整前的12,264万元下降为9,735万元,发行人的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是否保持应有的谨慎;发行人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否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是不是满足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取得所必需的排污许可证等许可文件;发行人在2015年之前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原因,是不是满足《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2)报告期内和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环保守法情况和各项环境保护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法律和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3)报告期内环保相关费用成本及未来支出情况、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发行人有关排放和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较低,各期平均产能利用率在60%左右,其中PE管材管件的产能利用率各期逐年下滑,2016年仅为32%,发行人募投项目中,主要为PE管材管件项目,涉及募集资金40,685万元,占募集资金的58.74%。发行人通过公开发行新股募集69,263万元资金投向上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说明募集资金数额与发行人现有产能利用率、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是否相适应。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在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的情况下发行人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2)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职工薪酬在管理费用中占比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依据和结论。
5、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均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金额巨大,其具体原因及其合法合规性;发行人是否已经建立严格的资金收付、资金管理制度;发行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是否有效、合法;发行人关于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客户分散,变动频繁的特征进一步说明,饲料及兽药业务收入实现增长的主要原因;报告期内为了对客户和应收账款实施有效管理所采取的措施;对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服务”和“提供融资支持服务”的具体涵义;是否存在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或者借款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饲料产品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特别是饲料产品综合平均售价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一致情况下毛利率高于金新农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2)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以猪饲料为主,发行人未将其列为业务模式相似公司的原因,发行人毛利率水平远高于该公司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生猪养殖租赁土地的性质,出租土地是否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否属于承租国有划拨地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形;是不是满足有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从关联方借入资金情况,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2)发行人员工张水英借用发行人资金的最终用途,发行人是否存在利用账外资金虚构采购、销售以及减少费用入账的情形,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变相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3)关于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母公司和从事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的子公司取得《排污许可证》和获得环保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的情况。发行人在环保方面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或者需要整改落实事项。发行人环保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6、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5年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涉及的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产品品种、售价、单位成本、销售模式以及产品市场定位和行业竞争优势等因素,进一步说明报告期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及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的原因、合理性及可持续性,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入账,相关信息及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变相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2)与会务展览费相关的活动是否实际开展,是否存在重大异常;(3)发行人是否存在将会务展览费直接支付给无商业往来第三方的情形,取得会务展览费的票据形式、内容是否合法合规;(4)发行人关于会务展览费支付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执行情况,发行人和相关经销商是否存在因商业贿赂被追责、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个别经销商使用“大博”商号注册为公司名称的原因,是否侵犯了发行人权益,发行人通过《商号使用规范协议》进行约束的有效性,双方是否存在纠纷或者诉讼;(2)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使用“大博”商号注册为公司名称的经销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是否出现或存在影响发行人声誉的问题,对发行的人生产经营是否产生不利影响;(3)相关信息及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7年第64次发审委会议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持续盈利能力存疑、综合毛利率不合理、成本费用较低、应收账款净额过大)
1、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1-6月,发行人基本的产品橡胶耐磨制品毛利率分别为61.11%、57.59%、59.73%、57.21%,发行人橡胶耐磨制品业务,主要系向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山销售选矿用橡胶耐磨备件。(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在近两年矿业生产企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橡胶耐磨制品能保持高毛利率的原因;橡胶耐磨制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及其毛利率(如有);橡胶耐磨制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是否有橡胶耐磨制品代替原有金属材料备件的权威依据。(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3)报告期发行人销售给额尔登特矿业公司选矿设备及备件的毛利率分别为36.70%、51.51%、64.34%和89.53%,显著高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业务的获取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销售回款的进度等说明高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对该客户销售高毛利率的可持续性。(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发行人销售给江铜集团橡胶耐磨制品的毛利率分别为72.57%、66.83%、67.43%和80.14%,高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2、招股说明书披露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1,141.23万元、15,970.37万元、21,550.24万元和12,085.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2,450.58万元、2,530.96万元、4,746.29万元和2,363.25万元,净利润波动较大,公司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公司的客户结构和行业特性相关,存在出现业绩下滑超过50%的风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目前的客户结构和行业特性的情况下公司有无采取措施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出现业绩下滑超过50%的风险的依据及计算过程。(2)发行人2016年营业收入增长的情况下销售费用出现下降的原因;2016年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占比分别较上年下降35.76%和26.84%的原因与合理性;2014年、2016年管理费用占比分别较可比公司低15.82%、40.04%的原因及合理性。(3)高管薪酬和员工平均薪酬水平和同行业公司比较是否偏低。(4)报告期2016年较201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基本持平,净利润上升89%;可比公司平均销售净利率由11%下降为-2%而发行人销售净利率由13%上升至23%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就上述问题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前三年发行人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12,918.15万元、11,110.68万元和12,362.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61.10%、69.57%和57.36%。请发行人代表:(1)分析说明其营业收入未受经济周期及下游矿山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而逆势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其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的原因,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的合理性,并结合中信重工2016年报亏损、丰宁鑫源因资金紧张延期支付发行人货款、国外客户主要为欠发达国家的蒙古额尔登特矿业公司、老挝KSO金矿公司等情形,说明上述情形不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中的谨慎性要求;(3)结合南通昌龙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昌龙)是发行人2014年国内第五大客户的情况,说明南通昌龙是否为最终用户,说明对南通昌龙销售的收入确认原则,并结合合同的主要条款说明采用上述收入确认原则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2017年第123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参会发审委委员及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2017年第64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参会发审委委员及审核的发行申请人公告如下:
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类复合管材管件、聚乙烯(PE)管材管件、钢塑类复合管材管件、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加强筋螺旋焊接复合钢管、耐磨复合管、RTP 增强热塑性复合管、PPR 系列管材管件、PE-RT 系列管材管件、PVC 管、保温管、钢丝编织增强 PE 管、高压胶管、双壁波纹管等(含基础设施及民用、燃气用、工矿用、化工用、油田用)及配套管件;管道工程安装、维护及技术服务、智能管道系统开发与应用;开发、制造、销售粘接树脂、色母料、改性功能母料、涂塑粉末等各类塑料专用料;塑料薄膜类、玻璃钢制品类、保温材料类、炮塞的制造、销售;标准件类、钢材类、矿用设备、配件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由东宏有限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 14,791.20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217,法定代表人倪立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各类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逐步成为国内塑料管道行业产品系列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的实力企业之一。公司基本的产品为 PE 钢丝管材管件,PE 管材管件,涂塑管材管件等,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燃气、工矿、化工、电力热力、居民住宅等领域,是南水北调、跨海引水、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民生饮用水、机场管网建设、输卤、省运会场馆建设、工矿建设等重点工程建材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在各类塑料管道中,公司更加专注于 PE 类塑料管道的生产,其中 PE 钢丝管材管件在同行业内处于技术优势地位,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在大口径领域,公司已具备 dn1,000mmPE 钢丝管材管件的生产技术能力,并已将该系列产品成功应用于南水北调滕州段工程中。
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61 宗,标的总金额约为 8,093.30 万元。其中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案件为 24宗,涉及总金额约为 7,230.95 万元。
虽然上述诉讼均系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且均为公司为了及时收回应收货款而作为原告主动提起,但是上述诉讼的判决结果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存在诉讼失败造成损失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及厂房建筑物大多已抵押。公司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和房产及设备净值合计为 19,557.0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6.45%。若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现金流紧张等原因导致无法偿还抵押贷款本息的情况,会造成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
本公司是由耐普实业以截至 2011 年 2 月 28 日经立信大华审计的账面净资产83,475,031.32 元,按 1:0.62893 的比例折为 5,250 万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立信大华于 2011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1]136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证确认。
2011年 4 月 25 日,公司取得了上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经营范围为:矿山设备、选矿备件、橡胶制品生产及销售;工业设备耐磨衬里;自营进出口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矿山选矿设备及橡胶备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为矿山行业提供选矿设备及耐磨备件,并向客户提供选矿设备选型、工艺及流程等设计、咨询和设备维护等增值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提升选矿备件使用寿命,降低选矿作业的耗材成本,全面提高矿山选矿设备的运转率和选矿回收率,凭借在矿山选矿设备领域多年的运作经验,已成为一家具备较强的选矿设备设计、生产以及选矿综合解决方案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在选矿设备和耐磨材料应用技术领域持续研发、创新和改进,公司已生产出包括渣浆泵、水力旋流器和圆筒筛等设备、渣浆泵耐磨橡胶过流件、磨机耐磨橡胶衬板及复合衬板、振动筛筛板和圆筒筛筛板、浮选机转子定子等耐磨新材料系列选矿备件,并拥有广泛的应用市场,且橡胶耐磨材料凭借耐磨、耐腐、经济、环保等诸多优势,在降低矿山作业的耗材成本、节能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目前,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国内多座大型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山,并远销蒙古、俄罗斯、澳大利亚、老挝、美国和赞比亚等多个国家,产品已运用于 Rio TintoGroup(力拓集团)、Companhia Vale do RioDoce(巴西淡水河谷公司)、AngloAmerican plc(英美资源集团)、BHP Billiton Ltd. - Broken Hill Proprietary BillitonLtd(必和必拓公司)等多个国际知名矿业集团旗下矿山企业。
2014年、2015 年及 2016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是 21,141.23 万元、15,970.37 万元和 21,550.24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2,653.83 万元、2,704.21 万元和5,013.65 万元,净利润波动较大。公司业绩波动较大的原因与公司的客户结构和行业特性相关。公司客户结构比较集中,未来公司能否持续保持增长将受到客户业务发展的影响。同时,公司业绩还受到所处选矿设备制造市场发展的影响,如果发行人不能开发新的大型矿山企业为客户,或产品不能紧跟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出现业绩下滑超过 50%的风险。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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